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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切实做好“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1     信息发布人:安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十九大”期间安全生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定于2017年10月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着力消除事故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成效,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 检查的主要内容

着重检查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一)政府(部门)层面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实现了“五级五覆盖”和规模以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

2.贯彻博办字[2017]27号、博办字[2017]53号、博安委[2017]11号、博安办[2017]28号、博安办[2017]38号文件,落实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检查、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督促整改重大隐患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对所有重大隐患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并建立了档案;对未完成县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的,在年度考核中坚决予以扣分。

4.执法措施落实情况,着重检查责令停产整顿企业是否真停真改,责令关闭取缔企业是否关闭到位。

5.解决突出问题情况,着重检查省、市、县督查暗访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6.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着重检查是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是否组织落实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

(二)企业层面

1.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2.是否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了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3.是否对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是否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突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落实了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主要设备等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作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企业对前一阶段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当地相关部门销号。

(二)乡镇(部门)复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所有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逐一复查。

(三)重点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层层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对本行业领域开展督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创新检查方式,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四不两直”。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深入生产经营现场和一线,全面掌握实情。

(二)坚持严格执法。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检查执法,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严明、公正、规范执法。

(三)坚持严格问责。对存在政令不畅、监管不严,以及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提出倒查企业、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责任人责任的意见建议,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回头看”工作情况,并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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