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智慧园区(原小店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时间:2019-11-27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
1、任务由来 2013年博野县政府委托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博野县小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5年1月14日《博野县小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意见(冀环评函【2015】48号),批复如下: 博野县小店产业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85.10hm2。园区规划范围包括三个地块,地块一(综合服务及物流区)四至用地范围为北至规划纬一路,南至规划纬五路,东至规划经一路,西至保衡公路辅道,规划用地面积为25.69hm2;地块二(涂料化工工业区)四至用地范围为北至规划纬一路,南至规划纬五路,东至东环路,西至规划经二路,规划用地面积为154.74hm2;地块三(公用设施区)位于地块二南侧,规划用地面积为4.67hm2。园区根据“循环渐进,内外结合”的原则,构建以涂料化工生产、涂料原料销售、制桶包装、物流运输等相关行业集群为产业导向的循环经济示范区。 之后,小店产业园区更名为小店智慧园区。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第五条:“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的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小店智慧园区(原小店产业园区)需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3、开发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开发建设单位: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2-8321126 邮箱:byjjkfq@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11-69053091 邮箱:hbsdhbs@163.com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可下载)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开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如您对该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公示期间可与开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联系。您的意见或建议开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考虑、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下载)
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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