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南环西延、博兴路东延道路两侧违法建设行为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8-20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
博野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南环西延、博兴路东延道路两侧违法建设行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为规范南环西延、博兴路东延道路两侧建设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环西延、博兴路东延道路两侧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禁所有私搭乱建行为,未经批准禁止擅自建设。 二、南环西延、博兴路东延道路两侧所有违法建设立即停止施工,综合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违法建设自行拆除,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 四、阻碍执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县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涉嫌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带头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凡公职人员非法批准、参与、纵容、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六、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违法建设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博野镇:8426355 县住建局:8321876 县国土局:8325676 县执法局:8329138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