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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明创建 你我同行—创城随手拍”征稿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7-11-15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为推动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县创城办联合县电视台共同举办“文明创建  你我同行—创城随手拍”活动,广大市民可以通过自己手中的DV机、相机、手机等摄像摄影器材,随时随地把身边文明现象和不文明现象用镜头记录下来,褒扬先进典型,鞭挞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进一步倡导文明风尚、遵守文明礼仪、养成文明习惯,共同呵护城市文明形象

一、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县创城办

媒体支持:县电视台微信平台

二、活动内容

“文明创建  你我同行—创城随手拍”活动将通过博野县广播电视台、博野快讯、博野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启事,向全县征集“文明城市创建随手拍”的照片和视频,在博野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进行展示,一经采用将对作者进行相应的奖励(每个视频将获得10元奖励,每张照片将获得8元奖励)。征集照片和视频要求如下:

1、作品要求画面清晰,内容须为本期活动时间内发生在我县县城范围内的事件,要立足真实,拒绝摆拍,禁止使用后期合成。提交的作品需附文字说明,包括准确表述作品中事件的时间、地点、内容,也可附上作者对事件的看法,同时要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如用笔名或网名刊发也请注明。所有报送作品应确保真实性和原创性,不得抄袭,不得造假,如有侵权等相关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2、内容既可以反映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用餐、文明服务、文明礼让、志愿服务以及身边的好人好事等能够传递文明创建正能量的行为(现象)的图片或视频;也可以反映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穿马路、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随地吐痰、车窗抛物、损坏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吸烟、铺张浪费等不文明行为(现象)的图片或视频。

3、对公开发布展示的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主办单位在将征求作者意见后,有权进行马赛克遮蔽面部及其他技术处理。

三、活动时间

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915

四、上传方式

1、可将所拍照片或视频通过博野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上传,并注明拍摄时间、具体地点、情况介绍、姓名、联系方式、微信账号

2、所拍照片或视频也可上传至邮箱boyexw@126.com,并注明拍摄时间、具体地点、情况介绍、姓名、联系方式、微信账号

五、格式要求

1、照片:大小在1M以上,格式为JPG、PNG,画面清晰,可以做简单的后期处理,但不能影响内容的真实性。

2、视频:大小不超过50M,格式为MP4,AVI、MOV、MPEG,视频不能进行任何后期处理。

六、支付方式

1、本次活动结束后,我们将统计获得奖励的作者,并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给予奖金。

2、请作者在上传视频和照片时认真备注微信账号,这将是我们给予奖金的唯一凭证。

、其他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为博野县创城办所有。

 

                           博野县创城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8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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