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3-04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公告,3月份我县将持续出现重雾霾天气。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有效改善空气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公告如下: 一、主城区限行时间: 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31日,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周六日不限行。 二、主城区限行范围: 博兴路与兴华街交叉口至博兴路与博程街交叉口。 三、主城区限行原则: 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含临时号牌,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 四、主城区限行措施: (一)县城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