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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9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保定市大气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紧急通知》,预计12月1日至12月4日,保定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根据上级要求,我县11月30日12:OO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限产或轮流停产的方式降低20%的污染物排放量。

(二)扬尘控制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三)综合性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四)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组成督导组,对Ⅱ级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18时。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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