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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李谦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1月9日辛集市南智邱镇孟观村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经验教训,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和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等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乡镇、公安、安监、县社、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打非方案”,立即动员部署,对本辖区、本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判,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调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彻底查禁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销、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活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非法烟花爆竹治理各个环节不出现任何问题,达到全县无非法生产、无非法经销、合法经营企业无事故隐患的目标,形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一)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对废弃厂房、出租房、闲置房及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和储存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原材料来源渠道。

(二)坚决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要坚决打击各项非法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及原辅材料的行为,切实加强对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彻查货物来源,斩断非法生产销售链条。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罚没相关产品、半成品、原材料。

(三)严格现有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一库四防”(烟花爆竹仓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达标情况;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非标、超标等违禁产品,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严禁零售点销售非法、伪劣及非个人燃放的产品,严禁在销售场所试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农村集贸市场销售烟花爆竹。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批发经营烟花爆竹,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严防合法企业存在非法违法行为,严防非法行为隐藏在合法旗号之下。

三、明确分工,全面布控

一是所有村庄、社区由村两委干部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居民住户逐一进行走访调查,对出租房、空闲房、废弃厂房和闲置房以及曾经从事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重点人员逐一登记,并上报至所在乡镇、社区。同时,要以喇叭广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反复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打非活动进行宣传。

二是各乡镇、社区办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出租房、空闲房、废弃厂房和闲置房以及曾经从事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核查,实行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片的形式,对村庄、社区、居民小区排查情况和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

三是公安机关要利用搜爆仪,对辖区内的村庄、社区、居民小区和出租房、空闲房、闲置房、废弃厂房进行不间断巡查。同时,要坚决打击各项非法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及原辅材料的行为,切实加强对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四是要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监督管控。安监局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卡,对不符合要求的销售网点一律不予发证,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非法问题,依法予以处理;县社、安监同时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的管理和检查,特别是要突出对流向登记、产品库存、质量标准等重点,确保万无一失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要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超标”烟花爆竹产品作为检查重点,凡是发现销售非法和“超标”烟花爆竹产品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查处,除追究经销人员外,还要追根溯源,深挖非法生产的源头。涉及异地的,要分别报告上级公安和安监部门,协调异地配合,斩断非法烟花爆竹产销链条。

五是县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调度责任,对烟花爆竹“打非”情况进行调度部署,对全县烟花爆竹形势充分分析研判,确保“打非”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还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保障全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平稳。

四、加强引导,大力宣传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做前沿哨所作用,明确包村干部(警)打非责任,建立排查报告制度,全面做好防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电视台、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刊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利用村(居)委会广播站、居民区宣传栏等,张贴安全画册、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危害性及引发事故的严重后果,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发动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积极参与,主动举报非法烟花爆竹来源线索,积极参与和推动“打非”工作的顺利开展。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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