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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公安局 机构设置和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本局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三)侦破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处置涉外案件;依法实施技术侦察。

(四)切实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县治安形势,做出科学决策。

(五)依法开展出境、入境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办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受理查处控告、控诉行政案件。

(八)保护正常宗教活动,掌握非法宗教势力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并研究制定对策。

(九)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工作。

(十一)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我县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对恐怖活动的打击防范工作,掌握最新态势并提出相应对策。

(十四)规划和指导公安队伍建设以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组织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督办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治处

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民警业务培训和本局民警的警衔、立功受奖等人事工作;负责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管理、建设;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

2、警务督察大队

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负责对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使用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的督察;实施对本机关和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的督察。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被装、车辆指标的计划、申请、发放、审批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公房管理及公费医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及日常行政工作。

(二)执法执勤机构

4、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本局机要收发、文秘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110报警台的接处警,负责大型集会及暴力突发事件现场指挥、联络的

通信保障,协助领导对重大事件、案件的指挥调度;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承担课题调研,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局文书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推进科技强警;负责公安无线、有线、机要、机务等通信设施的使用管理、保养。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搜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意见和对策;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活动和案件、事件;开展秘密力量建设,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取缔宗教非法组织、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掌握海外宗教渗透的新动向、渠道和方法,反宗教渗透和侦破案件;指导和参与经营“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案;内控宗教势力蔓延。

6、法制大队

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法律培训咨询工作;承办和指导公安行政案件的听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劳教、少管案件、收容教育案件的呈报及全局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和“两错追究”(行政执法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工作。

7、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搞好阵地控制;组织、协调查处重大治安案件;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组织、指导大型群众性

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派出所和群众性防范组合的建设;依法对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负责内部单位的保卫;负责指导派出所规范爆炸物品的使用;依法对爆炸、违禁物品和枪支弹药进行治安管理。

8、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博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察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负责上级交办的案件、大要恶性案件、跨县案件、系列性案件的侦查工作和追逃工作;负责刑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向,制定宏观对策;适时组织专项打击。

负责收集涉毒情报信息,掌握并分析研究涉毒犯罪的动态、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指导派出所禁毒工作;负责深挖毒品原植物种植大户、惯犯和毒品经营者,搜集证据,实施抓捕处理工作;承担博野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城关刑警队、南小王刑警队、技术中队、情报信息中队和案审中队。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掌握并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规律、特点,提出侦防措施和工作对策;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负责全县经济秩序的保卫工作。

10、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组织和实施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负责驾驶员的

教育培训、考核、审验及发证工作;对机动车辆进行登记、检查、核发牌照,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交通警卫工作,保障安全。

11、巡警特警大队

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的先期出警,先期处置工作;维护警区街面上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制止突发性暴力案件,参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治安和自然灾害事故,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人员和财务;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危难无援状态的人员,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12、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督促、指导互联网单位和用户备案;监督、检查、指导互联网接入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单位、上网服务场所落实安全管理只读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掌握网络整体拓扑结构,建立和管理网络基础数据库;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审核;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查处信息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的防治管理;开展互联网安全知识宣传和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出入境管理大队

外国人管理;出入境证件办理;出入境违法活动和涉外案件查处;了解掌握出入境信息,对涉外情报信息搜集并进行研判;参与涉外维稳和反恐工作;对派出所、涉外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其他出入境管理工作。

14、环境安全保卫大队

打击各种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5、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拟订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直接侦办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部门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大案(事)件。

(三)派出所及监管场所

1、派出所

派出所主要职责是掌握本辖区的社会治安信息,分析预测敌社情动态和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负责本辖区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指导农村治保会、家属院安全防范,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负责辖区的户口、身份证工作的管理;协助刑事侦查大队侦查刑事案件。

派出所

2、看守所

负责刑事拘留、逮捕等嫌疑人的看守羁押、管理教育工作。

3、行政拘留所

负责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四)其他事项

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经营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办公地址:博野县博明东路2号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2-8327557

邮政编码:071300

负责人:王哲斌

名  称: 博野县公安局 机构设置和职能 索 引 号: gaj/2023-00095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3-12-2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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