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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党委委员分工

 1、党委书记、局长王哲斌: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

2、党委副书记、政委贺瑜:协助局长抓全面工作,负责全局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民警思想政治、考核评比、宣传报道、机关事务、装备财务、信访和全局扶贫(乡村振兴)工作。分管:政治处、警务保障室、信访科。

3、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晓帅:负责治安巡逻防控、群体性事件、民警遵章守纪守法的教育、监督和监察、审计、负责全局治安管理、派出所及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和人口管理、消防管理、危爆管理、外事工作、安全生产及信访稳定、隔离点和总体疫情防控。分管: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特巡警大队、危爆中队、内保科、出入境管理大队、局纪委、督察大队,协助政委分管信访工作。

4、党委委员、副局长唐晔虔:负责机关事务、接处警、指挥中心建设、机要、科信、保密工作、档案管理、情报信息、经济案件侦查、全局执法规范化、法制建设、国内安全保卫、反恐处突工作。分管:办公室(指挥中心)、经侦大队、法制大队、政保大队、反恐大队。

 5、党委委员、副局长范硕:负责全局刑事案件侦查、禁毒、网络安全、环境安全管理。分管:刑警大队、城关刑警队、南小王刑警队、案审中队、技术中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环境安全保卫大队。

 6、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平振朝:负责协助政委抓队伍管理,负责教育培训、宣传报道、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工会、老干部工作、妇女工作、团委工作、监管场所管理,主持:政治处工作,分管:看守所、拘留所和武警中队。

7、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王建永:负责交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分管:交警大队、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

二、分管领导职责

1、局长、政委对全局工作负总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担负“一岗双责”任务,对分管单位的队伍教育管理、执法执纪、业务工作、财务管理、信访稳定等工作负总责。所以,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分管单位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力抓好分管单位的公安业务及相关工作。

3、各党委委员必须加强自身教育管理,严于律己,恪尽职守,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良好的形象带好队伍,以饱满的热情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名  称: 公安局党委委员分工 索 引 号: gaj/2023-00096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3-12-29
主题分类: 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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