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县 “双随机”工作要求,决定由博野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1年6月17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随机抽取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已成立状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抽取比例为10%。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应急管理部门 抽查内容: 1.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工艺管理情况、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 (二)县生态环境部门 抽查内容: 1.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抽查内容: 工资支付情况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抽查内容: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市场主体名单,并自动派发到监管机关,由参与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将检查任务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各部门均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2.各抽查部门具体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的方式,对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联合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信用监管。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记于被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上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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