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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12月3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博野县环境保护局2018123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23---20181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8329060(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博野县博兴中路博野县政务服务中心

   编:07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玻纤网格布生产项目

博野县程委镇程什伍村村南

博野县传美丝网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晶淼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16%。本项目位于博野县程委镇程什伍村村南,厂区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38°21′39.10″,东经115°35′12.10″。本项目占地面积666.7m2(1),租用程小辉现有生产车间、办公室及门卫室等建筑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400m2,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设备安装及产品生产,购置涂覆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10(),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玻纤网格布1500m2

(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1其他新建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SO2NOx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2新建炉窑有害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1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2) 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全部为职工盥洗废水,水量少,且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内建有防渗旱厕,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 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其产噪声级值为7585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风机加装隔声罩等措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50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修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其中,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名  称: 博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12月3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索 引 号: hbj/2018-00577
发布机构: 环保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12-03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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