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当事人北票市海丰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就当事人涉嫌对其商品曾获荣誉作虚假商业宣传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4月18日9时0分 二、听证地点:博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人员,请于2023年4月17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旁听人员需在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靖文 联系电话:0312-8719908 联系地址:博野县白沙北街30号 博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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