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定市《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工作实际,立即组织专人对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行 政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各部门涉及的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梳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县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一是印发《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县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责任、清理标准和具体要求。二是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重点清理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是组织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清理标准和要求,逐件进行评估,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做到全面细致,无遗漏、无死角。 二、清理结果 据统计,我县烟草专卖局2021年5月26日公布的《博野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博野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博烟专〔2021〕1号)、2022年7月28日公布的《博野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博野县烟草制品合理布局补充规定>的通知》(博烟专〔2022〕1号),主要内容与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拟废止。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和上级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部署,继续高度重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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