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审批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动态 >> 公告公示
博野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转发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野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转发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招标

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现将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政务办2023】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博野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66

 

 


 

 


 

 

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市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促进 招投标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现将《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 “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 “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招 标投标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优化 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就全市范围内实行“双盲”评审,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市政府投资的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 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即:抽取评标专家实行“盲”和 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进行“盲评”。进一步规 范招标投标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 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招标投标全程网办。严格按照全流程电 子化要求,应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系统或第三 方交易系统,实施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事项  网通办”,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
    (二)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积极应用远程异地评标。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与其他地市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场地,使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四)全面实行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 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 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

选人。

(五)招标文件明确规范和标准。招标文件中要对投标 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制作进行明确,并能够提供相 应模板,确保评审中不再有体现投标人(供应商)名称等有 关信息。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系统和第三方交易系统要提供相应技术保障,并具备检索和预警提示功能。

(六)严格实行“分散”评标。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要对评标室进行合理分配或改造,实行招标人代表和其他评 标专家“不见面”评标,并确保信息畅通,需共同讨论问题

的,要确保可通过音视频系统依法依规开展。

三、 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双盲”评审工作是优化招投 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标,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深  刻认识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 作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打造公开、公平、公正 阳光透明招标投标市场的重要举措,细化实化具体配套措

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

业等部门作为招标主体,要认真落实招标投标“双盲”评审


要求,明确招标文件的标准和规范,对代理机构制定的招标 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今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均按照“双盲”评审要求实施到位。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推广和督导工作,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名  称: 博野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转发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zwfwzx/2023-01369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3-06-08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312-8322952    网站地图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8322217 邮箱:boyewangxinban@163.com
       冀ICP备0901764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37020000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37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