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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杨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镇河流生态环境,进一步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责任,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博野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和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河流、沟渠和坑塘等小微水体。

三、总体目标

(一)20176月底前,镇出台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镇、村河长组织体系,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到2017年底,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地表水污染严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镇地下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20年,全镇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得到消除,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用水效率明显提高,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建立区域与流域结合镇河长组织体系。镇设双总河长,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分别担任辖区内各河河长,相关职能单位、站所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各村支书、主任分别担任河流所经村的村级河长和村小微水体河长,村设协管员、保洁员。

设立镇河长制办公室,由镇分管水利副镇长兼任主任,相关人员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站所负责人兼任。负责镇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河长职责

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流管理保护负总责,重点对河流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道防洪保安、执法监管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河流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镇级河长对分管的河流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进行联防联控;组织对超标排污、侵占河道、围垦河湖、倾倒垃圾、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处置涉水突发问题;对河湖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村级河长负责对村域内的河道、沟渠、坑塘的安全、卫生等进行管理、监督、协调处理,保持良好的水面环境;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护岸坍塌、涉河违章和污水直排等问题,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落实跟踪和记录;将水面保洁、管理等规定写入《村规民约》,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止。

()责任分工

实行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

镇水利站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提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镇农综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镇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打击危害河湖管理和水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镇财政所负责河道管理保护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镇国土所负责加强河湖及水库岸线用途管制,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镇林业工作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的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工作。

中学、小学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影响水环境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镇文化站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河湖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工作部署协调,制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

五、主要任务

()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日常巡查,严格涉河项目监管。大力推进沿河景观环境整治。实施驳岸整修,消除临跨河违章设施,清除沿河乱堆乱放现象;实施河岸绿化及河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消除河道两侧50范围内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取缔沿岸无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对有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采取措施规范管理,使沿河环境景观达到河库驳岸整齐,河堤绿化,两岸建筑物外形美观的效果。

()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入河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严格环境准入,严控新、扩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推进工矿企业、村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重点行业清洁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实现污水达标排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随意调整和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

()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村镇河网和农村小微河道“毛细血管”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覆盖全镇河流、沟渠和坑塘。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

() 落实管理责任。镇党委、镇政府是本辖区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镇有关单位、各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长”、“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河湖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建立“美丽博野”的重要抓手。各河长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

()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湖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名  称: 北杨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byz/2017-00003
发布机构: 北杨镇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7-12-05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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