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博野镇杜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217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7.447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2178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7.0451公顷 (二)范围:博野镇杜各庄村(1号地)位于东南侧(东至:杜各庄村地、县农水农局;南至:杜各庄村地、博明西路;西至:杜各庄村地;北至:杜各庄村地)的土地。博野镇杜各庄村(2号地)位于东南侧(东至:杜各庄村地、县农水农局;南至:杜各庄村地、博明西路;西至:杜各庄村地、环城西路;北至:杜各庄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1号地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号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东墟镇张岳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217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7.447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2178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023公顷 (二)范围:东墟镇张岳村(3号地)位于东南侧(东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张岳村地;西至:张岳村地;北至:张岳村地、屯庄路)的土地。 (三)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