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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司法局 关于公开征集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 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 公 告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全县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问题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2.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 3.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二)乱罚款问题 1.罚款收入异常增长; 2.将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 3.同案不同罚; 4.以罚代管。 (三)乱检查问题 1.擅自部署专项检查,应联合未联合检查; 2.多头检查、变相检查; 3.违反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4.不落实“扫码入企”制度。 (四)乱查封问题 1.违反法定程序、期限; 2.超出合理范围、额度; 3.变相查封。 (五)行政许可不规范问题 1.变相增设许可门槛,违规提高标准; 2.未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 3.不作为慢作为。 (六)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 1.违规跨区域执法; 2.采取“钓鱼”式执法,变相创设管辖权; 3.下达罚没指标; 4.随意增设电子监控设备。 (七)执法乱作为、不作为问题 1.勾结“黄牛”或中介组织不当牟利; 2.长期不履职、不监管; 3.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不予受理情形 以下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已被纪委监委、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问题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问题内容、有效联系方式、是否需要个人信息保密等,以便及时沟通联系,线索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予以保障。 (二)线索反映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征集方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来人来信方式征集,具体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312-8322642 电子邮箱:sifajufazhiban@126.com 地址:博野县博兴中路51号博野县人民政府5楼 博野县司法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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