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特殊时期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和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引发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在一定区域内突发性的较大幅度上涨,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和消费者心理恐慌,对经济秩序、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稳定产生或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和危害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由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相关科室分工(片)负责。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市场价格出现或有可能出现异常上涨时,必须立即报告情况、分析原因、判断性质,在第一时间内果断决策,启动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3)协调各方、综合调控。综合运用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统筹采取保障供给、严格监管、正确导向等措施,统一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动,合理调配社会资源。 (4)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依法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期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持续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 三、应急组织和职责 (一)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成立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武彦爽 县物价局局长 副组长:朱旭光 县物价局副局长 成 员:宋亚娟 办公室负责人 姚渝飞 检查所所长 张博生 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二)应急小组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订、修改和完善; (2)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预警报告,分析判断形势,认定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等级,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宣布并组织实施; (3)决定事件的应对措施,统一协调、调动各方力量,迅速实施应急响应行动; (4)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调整应对措施和工作部署,或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四、应急措施 1、加大市场监测力度。预测分析市场供求动态及有关价格信息,及时向应急小组反馈,实施信息通报和应急值班制度,督促价格监测点每天向物价局报告生活必需品价格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搞好舆论宣传。以电视、广播讲话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有关市场监测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 3、实行重点监控。将重点农贸批发、零售市场和大型超市等列为主要监控对象,实行全天候监控,随时通报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4、对市场价格进行全面检查。应急小组责成相关股室及时对市场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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