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运用行政与法律手段,对城市环境卫生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进行监督管理。
(2)城市规划管理。运用法律手段对发开工地及临街门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监督监管。
城市绿化管理。运用行政与法律手段对非法侵占绿化用地、损坏绿化苗木设施及不按规定指标进行绿化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城市管理事务。运用行政与法律手段,对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行为进行行政指导、监督管理。
(4)城市交通管理。运用行政与法律手段,对侵占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5)环境保护管理。运用行政与法律手段对噪声污染、大气污染及乱倒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6)房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运用行政与法律手段对建设、拆迁和房屋装修现场涉及城市公共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7)县政府交派的其他任务。完成县政府交派的其他城市管理任务。
(8)城市执法政务管理。负责执法系统综合业务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名称 | 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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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行政 | 正科级 | 财政拨款 |
环卫所 | 行政 | 正科级 | 财政拨款 |
执法大队 | 行政 | 正科级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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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1、收入说明
放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7年预算收入1146.83万元,其中:非限额补助1033.2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4.8万元,其他108.8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博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14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7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67.77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20.94万元;项目支出758.12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1146.83万元,较2016年增长22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长45.12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长180.8万元,主要是由于县创园工作调增。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09.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费、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拟定和实施城市管理有关规定。
(一)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监督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
2、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行为的行政处罚
3、对非法侵占绿化用地、损坏绿化苗木设施及不按规定指标进行绿化的行为进行处罚
4、管理和维护户外广告、牌匾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5、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道路两侧车辆停放秩序
6、加强管理,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宜居度,改善人居环境
7、对建设、拆迁和房屋装修现场涉及城市公共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
8、管理城建界内运营三轮车,排污许可审批管理,排水许可证发放,沿街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9、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业务素质,激发工作热情,提高行业水平,提升住建厅机关及行业信息化水平,保障机关办公网络门户网站及各类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进行。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各设市城市、县(市)上报执法行业统计数据。加强执法事业对外交流。法律制度适应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矛盾有效化解,政群关系和谐,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1、依法对城建界内占道经营现象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行等各项工作,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大气污染治理;推动环境卫生市场化;正常运营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置果皮箱。
2、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
3、城建界内损坏、移植绿篱、行道树及绿化设施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4、依法对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5、依法对对侵占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6、依法对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城建界内露天烧烤、焚烧物品产生有害烟尘、不加防护进行运输散发有害粉尘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对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河道、水面排污、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7、依法对建设施工、基建渣土清运倾倒、房屋拆迁和装修行为进行审批和处罚。
8、依法监管城建界内运营电动三轮车,控制电动三轮车数量;依法对城建界内排入市政雨、污水管网的各类排水排污行为进行监管;对城建界内建筑施工现场设管理并设置围挡;清理城市道路建筑红线范围内废弃线杆以及高于地面的废弃钢筋、螺钉、木桩、水泥墩、拉线等。
9、拟定城市管理执法的行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及改革方案;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拟定适合县情的住城市管理策,制定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办法;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行业信息化建设、建设系统综合管理等综合事务工作,保证行政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