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安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警惕不法分子利用“校园贷”实施犯罪

犯罪嫌疑人金某利用手机下载爱学贷、名校贷、分期乐、优分期等贷款软件,宣称利用学生身份注册账号,成功办理贷款、分期还款购物等业务后给代办学生每次100200元的好处费,并承诺由金某负责还款。贷款到位后,前一、两个月进行正常还款,以此来消除学生的担忧。同时,让学生把这种方便快捷的“赚钱”方式分享给自己的室友或同学,以骗取更多的贷款。短短一个月时间,金某通过这种方式骗取数十名在校大学生,骗取贷款达数十万元。

大学生及学生家长一定要提高贷款的风险意识。

 

名  称: 警惕不法分子利用“校园贷”实施犯罪 索 引 号: gaj/2017-00032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7-12-19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312-8322952    网站地图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8322217 邮箱:boyewangxinban@163.com
       冀ICP备0901764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37020000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37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