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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审批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审批

一、名称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审批(注:县局危爆中队负责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审批)二、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  第39条)》

四、申请主体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

五、实施主体

    博野县公安局危险爆炸物品管理中队

六、受理地点

    博野县公安局危险爆炸物品管理中队

七、时限要求

    法定3个工作日,承诺1个工作日

八、审批条件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关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九、需提交的表格和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           (复印件1份  纸质)   

    2、拟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品种和数量说明   (原件 1份 纸质)

    3、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原件 1份 纸质)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十、审批流程

 

    1、在“河北省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购买申请,按照要求

并提交材料进行备案

2、辖区县公安局危爆(治安)部门进行网上受理、审核

3、县局主管局长进行审批

4、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不予以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名  称: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审批 索 引 号: gaj/2017-00034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7-12-19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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