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野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开始,现将参保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限 集中缴费期为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25日。 二、参保对象 取得我县户籍(包括取得我县居住证明,含取得居住证港澳台地区人员)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失独、独居、失能、贫困、高龄等特殊困难留守老年人要力争应保尽保。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确保全员参保。 三、缴费标准 我县城乡居民2019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最低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220元,政府财政补助不低于490元。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或者医疗救助基金等按个人缴费标准予以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因病致贫家庭重症患者,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或者医疗救助基金等按个人缴费标准的60%予以资助。 四、缴费方式 2019年启用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流程如下: (一)进入缴费页面方式 1、微信关注“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公众号,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再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农信e缴费平台,选择“保定”-“社保”-“博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入缴费页面。 2、使用微信或云闪付扫描各村(居)委会张贴的宣传海报上二维码进入缴费页面。 (二)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确认信息后点击“支付”,填写河北农村信用社卡号,勾选“记住卡号”,点击“下一步”。 (三)填写银行卡持有者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信用社预留的手机号,点击“获取校验码”,填写验证码,点击“支付”。
(四)显示“支付成功页”面即支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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