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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秸秆,留住蓝天

“三夏”(夏收、夏种、夏管)时节迎来丰收的喜悦,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在辛苦劳作的同时,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切记不要露天焚烧秸秆。
认清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

危害一
       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危害二
       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大火,后果将不堪设想。

危害三
       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由于大部分高速公路两旁有大量的农田,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四
       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地标中的微生物被烧死,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和增产将受到严重影响。

危害五
       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一个地方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撇开其他不说,就是为了美丽的老家,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也是势在必行的选择。
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后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

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维护共同家园 我们向农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为深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工作成果,严防麦收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现象,共建洁净新家园,我们要共同做到:
       一是严禁焚烧麦田秸秆。对麦田内遗留的麦茬、秸秆等要集中还田综合利用,坚决禁止焚烧。
       二是麦收期间发现隐情及时上报。从今天开始积极行动起来,密切关注村庄区域内是否有焚烧秸秆、乱堆秸秆等现象,发现后及时上报村庄负责人或各管区,确保村庄干净有序、空气清新。
  希望各位村民朋友,要对自己负责、对父老乡亲负责、对社会负责,时刻注意麦收安全,携手共建美丽家园!
来源:博野快讯

名  称: 禁烧秸秆,留住蓝天 索 引 号: zfb/2019-01240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06-17
主题分类: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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