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博野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5-25 发文日期 2020-05-25
主题分类 规范性性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博野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

博野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博野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一是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木材加工行业、市场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2年,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二是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市政府办公厅《保定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加大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力度,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三是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四是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党政机关干部培训和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五是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为建设美丽生态博野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施划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2020年底,组织达标验收,对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2.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现状进行调研,建立老旧住宅小区基本台账(包括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情况);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分类分批治理,2022年底前督办整改完毕。(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保定市政府办公室《保定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要求,编制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加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管理,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在县中心区的商业、医院、车站、旅游景点、学校等场所附近,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人防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鼓励引导社会有关单位结合民用建设修建可用于停车的人防设施,助力解决社会停车难问题。(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人防办等按职责分工指导;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严格控制老旧小区门口占用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数量,对影响消防救援车辆通行的,予以清除。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降低停车费用。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住建局、公安交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指导;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组织乡镇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管理,防止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按照省商务厅、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马路市场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市场占道经营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城市建成区道路停车管理,对占用道路停车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拖离;对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的,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住建部门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及时规劝制止,对规劝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2020年,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公安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指导;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6.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履职承诺制度,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建筑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职务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每栋高层住宅建筑应当明确消防安全楼长,在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联系电话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等信息,并承诺履行消防管理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各镇要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聘请专业施工单位整改修复,并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逐栋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保养。三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定期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起火灾。政府制定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政府依法挂牌督办;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7. 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按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要求,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推行网格化管理,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划分网格,由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检查网格化管理运行情况,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建立检查评估台账,列明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整改期限,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整改。四是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五是加强企业系统安全管理,宜家旺、沃美等规模企业集团严格落实企业系统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系统自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组织或者聘请消防安全专业团队实地核查,督促整改落实。2020年,我县建立一个标杆示范单位,商市场按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要求,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70%以上;2022年,达标率实现100%。对于新建的商业综合体必须达标。(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8.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要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二是中石化博野片区、中国石油博野片区、燃气公司等企业以及其他石化公司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三是应急管理、商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大型石化企业、油库、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等单位场所的行业监管,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工艺设施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清单,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政府依法挂牌督办。(应急管理局、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指导;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9.木材加工行业消防安全治理。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各镇要发动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等,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找准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燃油燃气、电气线路老化、违章操作等致灾因素,通过清除违规搭建的临时厂房、增设防火分隔措施、规范燃油燃气存储、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增配消防设施器材等措施,加强管控;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整治,依法查处取缔木材加工产业集中的区域乱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政府依法挂牌督办。二是指导企业集中区域建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做好人员、经费和装备、车辆等物资保障工作;指导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实与相邻单位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机制,落实与辖区消防救援站联防联动机制。三是结合实际,优化产业结构,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步引导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设备老旧、安全设防标准低的企业完成升级改造;制定行业发展指导意见,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10.市场消防安全治理。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集中整治占用消防车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规搭建彩钢板房、“三合一”等突出问题,采用约谈、曝光等形式,倒逼隐患整改。二是鼓励引入专业消防管理团队,开展风险评估,强化结果应用,科学制定治理方案,推进隐患整改;加强市场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强化日常行为动态监管,实施商户违法与市场管理费用挂钩等管理手段,督促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是通过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方式,实施关停并转,逐步优化市场功能、布局。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11.胶带、油漆行业消防安全治理。重点针对重要致灾因素和影响火灾救援、人员逃生的隐患开展整治,主要是以下几方面:(一)存在“三合一” “多合一”现象(生产、储存、经营与居住场所合用) ,发生火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二)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影响灭火救援的;(三)使用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或装修,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扩大的;(四)楼梯、安全出口不足、封堵、锁闭、占用、严重堵塞,发生火灾人员无法逃生的;(五)消防设施严重缺失、损坏,导致火灾初期无法灭火自救的;(六)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安装铺设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易导致火灾发生的;(七)违规用火,如电焊、气割作业未持证上岗、违规操作;(八)生产区域未进行动火审批违规用火;(九)生产区域与生活区域混用,在生产或仓储区域使用明火做饭。工作任务:一是各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要对辖区内胶带、油漆生产经营性企业安全隐患实施综合整治负总责。二是各镇要积极落实对相关业务部门实施行业管理与执法查处工作的配合责任。三是各镇要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开展安全隐患问题的监督与举报。四是综治和民政要负责做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协调服务;负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汇总及相关台账整理工作;消委会协助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五是城市综合执法要负责拆除企业内的违法搭建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六是各派出所会同消防大队健全消防监督检查机制;做好相关安全整治及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用好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七是其他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和行政管理职能,全力助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综治、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城市综合执法局、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2.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要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严格管控彩钢板违章搭建、场所违规住宿、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致灾因素,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13.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指导;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4.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组织加强对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乡村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相关手续不全、产业无序聚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15.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6.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教体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及幼儿园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现象。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集中排查整治,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文物建筑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开展所属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住院处、ICU病房等区域以及配电房、临时消毒间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整好用。宗教部门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现象。各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列明隐患清单、责任清单,限期整改,督促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县委统战部、教体育局、民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民宗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指导;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17.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体、民政、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民宗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县委统战部、教体局、民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民宗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指导;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六)提高消防信息化管理水平。

18.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将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智慧城市”建设等内容,深化消防大数据的汇聚挖掘、关联分析和创新应用,构建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模型,开展火灾风险隐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消防责任人员履职及效能分析研判。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19.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图像识别等技术,通过升级改造、数据对接以及逻辑分析模型构建等方式,整合汇聚城市消防远程监控、高空及单位内部视频监控、水压监测、智能火灾报警、电气火灾监控等系统,对联网消防设备设施、消防水源、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远程实时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全县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20.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要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政法委、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指导;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21.建立全民素质提升长效机制。宣传部、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党校培训、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计划,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体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内容,落实校园消防教育“四有”,组织开展“上好一节消防课”主题教育、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和消防进军训活动。2020年底前,依托社会专业机构完成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宣传部、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教体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指导;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2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推广使用消防知识云平台学习系统,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教体、民政、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部门组织对行业系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县委统战部、教体局、民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民宗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指导;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23.强化科普和案例警示宣传。要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主题宣传,重点科普高层建筑、高危企业、木材加工行业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知识;加强遏制“小火亡人”事故专项宣传,加大对乡村、城乡接合地区和弱势群体科普教育力度;强化警示宣传,制作主题突出、易于传播的火灾案例警示宣传资料和新媒体产品,分场所、分媒介广泛发放、张贴、展播。2020年,按标准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落实本方案的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责任主体,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本系统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定期调度,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大型企业集团要严格落实企业系统安全管理责任,结合企业生产运营,扎实推进系统内工作落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成立专班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及时跟踪问效。

(二)科学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注重示范引领。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便于复制、利于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加强火灾事故倒查追责。要深入推进火灾事故“一案三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积极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对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县政府依据职责分工组织调查,倒查事故单位和涉及的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或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将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以及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县政府将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组织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