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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冀保博(住稽)罚决字【2024】第004号 | ||
相对人名称 | 李*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李安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30637********0035 |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建设的六层楼房,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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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当事人建设的六层楼房,涉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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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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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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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8966元 | 实施机关 | 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4-06-17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4-06-17 |
全文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