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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博医保罚字〔2024〕第003号
相对人名称 博野明德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郑树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130637336053974T
主要违法事实
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事由
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违反的法律条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处罚结果 1.责令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4255.68元(已退回的金额不再重复退回);2.处损失医保基金金额1.1倍罚款,罚款金额共计:4681.25元。 实施机关 博野县医疗保障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4-12-26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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