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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和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二)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它重要文稿。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政府机关的文电运转、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信息、调研刊物的编辑和重要信息的上报工作。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各类会议。

(六)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部门之间提出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七)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八)负责督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行政事务和公务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政府序列部分部门经费、工资发放,以及机关食堂、房屋维修、水电暖供应、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外事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组织、参与起草或审核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十四)负责谋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十五)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和全县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十六)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信息公开工作。

(十七)承担县政府办公室新闻发布工作。

(十八)承担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九)负责对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管理工作。

(二十)承担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十一)承担县政府政策研究职责。

(二十二)承担县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责。

    (二十三)承担县政府外事工作职责。

政府办公室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外事股)

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政府机关的文电运转、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长碰头会议和县政府党组会议的具体组织、记录、纪要整理工作;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编号工作;负责县政府外事工作。

(二)综合股

负责掌握县政府全面工作情况,起草县长讲话、全局性综合材料和其它重要文稿;负责县长调研及重要活动的安排和组织服务工作;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新闻稿件把关及县政府重要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政策研究职责

(三)信息股

负责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反馈工作,编辑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负责县志编纂和省市年鉴资料提供等工作。

(四)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领导重要批示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办理人大、政协交办县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

(五)行政事务股

负责政务接待、印章管理、财务管理、值班工作、内外收发、群众来信来访、大型会务组织、领导用车调度、环境卫生、房产管理、维修、安全保卫以及外事工作,负责县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工作

(六)体改调研股

负责谋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编辑政府办公室调研刊物。

(七)博野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政策性文件,承担综合信息的搜集汇总、县领导调研报告和大型会议讲话的撰写;负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谋划和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重大决策部署的上传下达,组织全县性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重度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指挥调度等工作;负责全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县城区农村煤改气改电、洁净型煤推广、散煤市场监管、节能环保炉具推广、扬尘污染控制等工作的督导检查。

办公地址:博野县博兴中路51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2-8322952

邮政编码:071300

负责人: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