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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行政审批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将县委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机公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生态环境博野分局、县财政局等15个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划入县行政审批局,由县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责,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及前置手续或环节等有关事项的办理,原职能部门主要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依法需要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处罚的,由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的原审批部门依法实施。

(三)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城、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县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取消、衔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县级各部门行政审批等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

)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负责投资项目、企业注册、市场服务、公共事务、文教体卫、社会事务、住建交通、城市管理、农林畜水、经贸商务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对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

)负责与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探索建立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机制。

(十)负责依法组织和实施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十)负责行政审批大厅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入驻行政审批大厅的行政审批行为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对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十)引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县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建立健全全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中介服务进行规范和管理。

(十)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城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并监督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十)负责对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十)协调指导政府群众服务热线工作,协调交办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群众诉求,负责指导县政府群众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审批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信息、宣传、接待、信访、提案、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党务、人事、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进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县级各部门行政审批等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负责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负责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引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行政许可收费管理;负责协调指导政府群众服务热线工作;负责许可、监管信息共享和信用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项目进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对交易活动实施监督;受理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资源市场规则和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送及备案报送。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对交易项目实施全程电子监察,纠正交易过程中监察对象的违规行为,协调开展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二)法制股。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许可程序、工作制度确认和合法性审核。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工作;负责配合相关股室进行现场勘查、专家评审和技术论证牵头负责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进驻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承担其他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三)经济审批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稳定风险评估;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负责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负责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含1、项目建议书审批、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3、初步设计审批;负责招标方案核准;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投标情况备案;负责煤炭经营企业备案;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负责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负责县管权限的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方案核准;负责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除外);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负责广告发布登记;负责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负责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股权质押登记;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负责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负责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负责乡村兽医登记许可;负责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负责水产苗种生产审批;负责渔业捕捞许可审批;负责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负责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负责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符合国务院农业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负责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负责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负责种畜禽(种蜂)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负责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负责生鲜乳收购站许可;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负责木材运输证核发;负责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负责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负责主要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负责农药经营许可证;负责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负责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许可;负责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负责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负责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等涉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机公司)等多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前置手续或环节等有关事项的办理负责上述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及组织协调专家进行踏勘、评审、技术论证、验收;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

四)建设审批股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四级及以下);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特级、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核准;负责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施工合同备案;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备案;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备案;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备案;负责对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文件的备案;负责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备案;负责招标文件备案;负责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负责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负责城市空间开发兼顾人防工程要求;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及竣工验收许可;负责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负责人防工程改造批准;负责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设施批准;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负责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负责涉路施工许可;负责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负责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负责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许可;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县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负责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负责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收集);负责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负责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负责外国人进入环保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负责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调整审核;负责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负责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负责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负责药品经营许可(零售);负责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负责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负责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负责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负责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负责取水许可(年取水量不足一百万立方米地表水取水);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负责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市实施);负责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河道采砂)审批;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负责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负责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负责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审批;负责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核;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及拆迁方案批准;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审批;负责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经过城市桥梁)审批;负责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地临时摆放摊点审批;负责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负责确需在禁挖期挖掘新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批准;负责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专家评议、审定和公示工作);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负责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批;负责在法定期限内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审核负责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批准;负责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负责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负责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负责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负责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收费负责临时占用草原、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负责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负责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负责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负责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核发;负责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负责采矿权转让审批;负责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负责土地征收审核;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负责土地使用权收回审核;负责(出让)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查;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批准;负责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负责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土地复垦验收确认;负责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负责在耕地或非耕地上取土审核;负责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批;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负责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负责临时用地审批;负责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负责耕地开垦费收缴;负责耕地复垦费收缴;负责土地出让金收缴等涉及生态环境局博野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前置手续或环节等有关事项的办理;负责上述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及组织协调专家进行踏勘、评审、技术论证、验收;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

五)社会事务审批股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负责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负责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负责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负责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审查;负责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负责校车使用许可;负责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负责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名称冠名“河北”审批;负责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负责举办全县性学生竞赛活动审批;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负责公证员执业审查初审;负责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负责医师执业注册;负责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负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负责再生育审批;负责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护士延续注册许可;负责开办医疗性保健按摩、中医美容等服务项目审批;负责流动人员婚育证明;负责生育登记卡;负责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负责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负责护士执业注册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负责营业性演出审批;负责娱乐场所设立审批;负责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负责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负责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负责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负责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负责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负责中外合作音像制品零售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批;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负责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负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负责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核(境内);负责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负责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负责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负责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负责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负责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核、审批;负责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负责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负责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负责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证明审核;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负责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审核;负责有线广播电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核;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负责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负责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负责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负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负责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负责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等涉及县委办公室、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等多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前置手续或环节等有关事项的办理负责上述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及组织协调专家进行踏勘、评审、技术论证、验收;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

 

办公地址:博野县博兴中路82-12号(博野县颜元广场东南角)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2-8719658

邮政编码:071300

负责人: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