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地址:博野县博野镇博兴中路51号(博野县人民政府一楼东侧)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夏季)
负责人姓名:张旺辉
联系方式:0312-8312960
二、机关职能(因三定方案尚未下达延续以前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二)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办法,协调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和储备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并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指导相关部门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库建设。 (四)联络省市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部队、院校等单位对口帮扶我县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 (五)负责全县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负责协调省市对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对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的统计监测;组织扶贫开发重大问题和事项的调查研究、汇总分析,收集和掌握国内外扶贫开发信息;负责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组织协调产业化扶贫工作。 (六)负责扶贫开发的交流与合作,规划和管理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协调有关扶贫开发的出国、出省、出市招商、考察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扶贫干部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镇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科技、文化、卫生、教育事业等工作。 (八)承办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以下内设机构:
综合股。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办法,协调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和储备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并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指导相关部门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库建设。 联络省、市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部队、院校对口帮扶我县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
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的统计监测;组织扶贫开发重大问题和事项的调查研究、汇总分析,收集和掌握国内外扶贫开发信息;负责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组织协调产业化扶贫工作。 负责扶贫开发的交流与合作,规划和管理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协调有关扶贫开发的出国、出省、出市招商、考察和培训工作。 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扶贫干部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镇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科技、文化、卫生、教育事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