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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教育和体育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握舆论导向。

(二)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全县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统筹监督管理本系统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投资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依法管理教师队伍,负责本系统领导干部的考察、推荐、任免和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调配和管理;承办教师资格认定及本系统在职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管理和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及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五)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省、市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审批公办、民办各类学校设置,核发办学许可证;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安全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六)归口管理全县体育市场,引导、培育、发展规范各类体育经营项目,实施体育市场稽查工作。

(七)组织指导招生考试工作,指导推动教学理论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协助县政府搞好全县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统计、调查、分析工作;负责社会用字规范管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九)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省、市综合性及专项运动会。指导中小学及青少年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和中小学体育达标测试工作,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教育和体育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会务工作,起草工作计划及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文书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教职工编制、调配,师范类生分配工作以及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培训、考核、任免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财务、统计及审计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布局调整,加大中小学后勤改革的力度。负责全县各学校和师生治安管理,处理偶发、突发事件。

(二)教育和体育股。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工作和中小学管理;负责全县职业教育及农村扫盲工作;协调指导乡村抓好成人学校建设并发挥效益;负责督导职教中心教学、政务工作;制定实施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学校、企业、机关和农村做好体育工作,组织体育竞赛和职业培训,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办公地址:博野县兴华南街62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2-8322611

邮政编码:071300

负责人:甄亚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