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城东镇大西章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博野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西南侧(东至:大西章村耕地;南至:保定博瑞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大西章村耕地;西至:大西章村耕地; 北至:大西章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1.3262公顷。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326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2123公顷、林地0.0277公顷、农村道路0.0862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共涉及我县一个区片,Ⅲ区片,区片价为93万元/公顷,(62000元每亩),面积为1.3262公顷,土地补偿费用123.336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经济作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城东镇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对青苗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1200元。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依据《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意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落实社会保障。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5%缴纳。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城东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博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23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博涛 联系电话:0312-8325616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