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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金融领域风险排查“回头看”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增强各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意识,加大金融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力度,促进防范金融风险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开展,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确保今年金融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县领导要求,决定开展金融领域风险排查“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今年3月印发的《博野县金融领域风险排查总体工作方案》(博办字〔2018〕16号)有关要求和责任分工,结合本部门承担风险排查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看风险是否排查到位、问题是否清理到位、整改是否落实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并执行到位,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针对“回头看”清理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各主管(监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分行业、分领域进行风险排查“回头看”。

(一)股权(创业)基金公司风险排查内容

股权(创业)投资企业(含管理企业)募集资金、投资运营合法合规情况;人员队伍建设情况;违法违规举报情况;基金公司经营风险情况;涉嫌非法集资情况。由发改局负责对股权(创业)投资企业(含管理企业)风险进行排查。发改局局长郝盼军任组长,成员由发改局相关人员组成。

(二)融资担保公司风险排查内容

超范围经营情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担保情况;单笔单户担保金额是否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比例;抽逃、挪用资本金情况;民间借贷担保、互联网金融业务、非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接受监管情况(月、季、年报报送情况等);各种管理制度特别是风险防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情况。由工信局负责对全县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进行排查。工信局局长王清月任组长,成员由工信局相关人员组成。

(三)农民合作社风险排查内容

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情况;设立银行式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情况;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额回报理财产品吸收资金情况;打着“消费返利”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情况;其他从事非法集资情况。由农业局、县供销社负责对农民合作社风险进行排查。农业局局长赵宁阳、县供销社主任苏占东任组长,成员由县农业局、县供销社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四)典当、融资租赁公司风险排查内容

典当企业、融资租赁企业资金来源情况,特别是有无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违规行为;典当企业的股东、高管人员和员工假借典当行名义或由典当行向外提供担保,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典当企业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有无将资金挪作他用、抽逃资金的问题;典当企业与大量关联公司违规关联业务情况;新设典当企业证照超期及违规展业情况。融资租赁企业的股权和债权结构、注册资本金来源、对外融资渠道、业务开展情况;资产与主营业务的匹配度、关联公司等情况;融资租赁企业对于存在资金来源存疑、主营业务活动停滞、资产变动与主营业务严重不匹配等情况。由商务局负责对典当行、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业风险进行排查。商务局局长刘占胜任组长,成员由商务局相关人员组成。

(五)资产管理公司风险排查内容

股东抽逃出资情况;批量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合规性;是否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适宜于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专业团队;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状况。由财政局负责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风险进行排查。财政局局长庞纪锁任组长,成员由财政局、银监办相关人员组成。

(六)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排查内容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经营情况;有无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暴力收贷及账外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或国家限制类行业企业等情况。由政府办(金融办)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进行排查。政府办主任科员张泽辉任组长,成员由政府办(金融办)相关人员组成。

(七)投资类公司风险排查内容

依法合规登记情况;开展违规贷款、投资理财类广告情况;违规开展金融业务情况;开展非法集资等情况。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投资类、投资管理类、投资咨询类、财富管理类、信息咨询类、网络科技类等公司风险进行排查。市场监管局局长刘计山任组长,成员由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组成。

(八)各类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内容

违反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开展非法证券期货交易情况;将权益拆分发行、降低投资者门槛、变相突破200人界限情况;利用“微盘”交易,涉嫌聚众赌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况;诈骗及非法集资情况;未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各类交易场所情况。由政府办(金融办)、县供销社、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风险排查。政府办主任科员张泽辉、县供销社主任苏占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付格任组长,成员由政府办(金融办)、县供销社和行政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九)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内容

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等十三项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实施第三方资金存管情况;单一借款人借款余额超过限额情况;在线下营销机构情况;从事房地产首付贷、校园网贷、“现金贷”、挖矿等情况;网贷机构信息披露情况;股权众筹平台运营是否合法合规等情况。由银监办、人行负责,政府办(金融办)配合对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进行排查。银监办主任孟庆永任、人行行长房华组长,成员由银监办、人行、政府办(金融办)相关人员组成。

(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风险排查内容

运营企业注册情况;企业运营情况,包括运营企业服务机构设立、企业管理制度、投诉受理机制、线下服务能力、日常维护及风险管控措施等情况;资金监管、风险防控情况,包括各企业在本地开立专用账户及与银行签订专用账户资金存管协议情况,押金收取方式及总额,运营异常的企业用户押金退还处置情况;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风险防控预案制定情况。由交通局、人行、银监办负责对全县内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企业风险进行排查。交通局局长王玉良、人行行长房华、银监办主任孟庆永任组长,成员由交通局、人行、银监办相关人员组成。

(十一)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排查内容

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违规加杠杆;房地产公司及其销售代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通过承诺到期回购、保本、高额返利等方式向多人销售一套房产的若干份额,或承诺到期回购保本高额返利销售违法房产理财,或承诺包租、包涨、包回购、承诺一定期限高额返本等方式销售房产,进行非法集资;住房贷款中首付贷、现金贷等。由住建局、执法局、审批局负责对房地产建筑、开发、中介等领域企业的金融风险进行排查。住建局局长谷占亮、执法局局长魏宏志、审批局局长付格任组长,成员由住建局、执法局、审批局相关人员组成。

(十二)扶贫小额信贷排查内容

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不合理、贷款发放不合规、风险管理不到位情况;风险补偿金不到位,未专款专存、封闭运行,混同为担保金使用等情况;贷款账户数异常波动、贷款舆情以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由扶贫办、银监办对全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进行排查。扶贫办主任科员程彦龙、银监办主任孟庆永任组长,成员由扶贫办、银监办、人行、财政局、工信局相关人员组成。

(十三)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内容

汇总各排查组摸排的本行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情况,筛选存在非法集资隐患的重点企业。摸排非法集资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或司法程序已完结但善后处置未完结的案件。摸排重点案件集资参与人集访、缠访频发、久拖不决的非法集资风险情况。由政府办(金融办)、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按照既定方案职责分工,对全县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政府办主任科员张泽辉、市场监管局局长刘计山、公安局副局长张龙任组长,成员由金融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高工作紧迫感。做好全县金融风险排查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乡镇一定要把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当作首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金融风险排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充分利用本次风险排查“回头看”,把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排查对象数量和布局,有效落实风险排查责任。

(二)搞好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主管(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加强情况交流和信息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尤其是对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坚持条块结合、横向联动,对各类风险实行网格化管理,妥善化解和消除风险隐患,避免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对发现的敏感性强、易引发重大案件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稳妥处置,并报县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及时报县委、县政府。

(三)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主动性。

严格落实属事责任,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业风险排查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部门风险排查责任,做好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政府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金融风险排查工作负总责,要成立工作专班,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统筹抓好辖区内金融风险排查各项工作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妥善化解风险

在风险排查过程中要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排查力度,对于排查出的线索,要建立风险管理台账,综合考虑违法违规性质、社会危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处置策略。对无证照经营,超出范围经营,依法取缔、停业,摘除牌匾,并在电视台给予曝光;对排查中存在偷税漏税的,移交税务部门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严格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乡镇要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回头看”工作。按照《博野县处置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要求,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要对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金融领域风险处置化解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同时对各单位进行重点巡查。对敢于担当、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落实责任不力、效果较差的,进行约谈;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六)全面总结经验、巩固排查成果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乡镇要就金融领域风险排查“回头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一把手签字后,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送至政府办D2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byxjrb@163.com。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