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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博野县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博野县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博野县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指导意见》(〔2018〕—59号)要求,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检查问题导向,依法确定不动产登记、税费收缴、房屋交易联办业务事项,整合受理窗口,优化业务流程,规范申请材料,推进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资料一次收取、数据一次录入、业务一次办理、信息实时共享,使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程序明显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31项不动产登记事项(附件1),2018年底前我县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在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2018年底前将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涉及房屋交易需办理事项,一般交易业务即时办结,较为复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易、税务部门的办事时限应当设定在登记登簿前。对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企业改制等特定事项,以及需要补正材料、权籍调查和公告等不动产登记,根据实际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有下列情形的,不属于最多跑一次范围:不动产权属有争议的;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存在违法行为未处理等情形,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未及时缴清相关税费的;依法需要履行实地查看、调查、公告等法定程序的;申请人自愿选择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领取证书证明的。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联办业务类型

国土、住建和税务三部门联办业务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事项(无公证书继承、司法部门要求登记机关单独协助执行的事项除外);国土、税务两部门联办业务主要包括:需要依法交纳税款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转移和用途、权利期限变化等事项;国土部门独立办理业务主要包括:抵押权登记、查封登记、预告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事项见附件1)。

(二)设置综合受理窗口

国土部门牵头,住建、税务部门配合,调整现有窗口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联办事项,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公布的申报材料目录,一次性收取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和纳税申报所需全部材料,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进行询问,录入基础信息,将全部电子数据和扫描图像即时分送各有关部门,出具受理结果事项受理后,各有关部门同步并联办理,对需要存档的审核材料及办理结果等分别存档。不需联办事项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原模式受理当事人选择快递送证的,应自行负担邮寄费用。

(三)优化业务工作流程

国土部门要会同住建、税务部门梳理优化登记、交易税收联办业务流程严格实行并联办理,违规设定前置条件。涉及房屋交易的,住建部门将交易结果实时推送登记机构。涉及缴纳税费的,税务部门核缴税费并将缴税结果实时推送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结合税费缴纳、房屋交易结果办理办理登记不涉及相关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登记并将登记信息实时推送相关部门。财政、税务部门要精简税款、登记费和土地价款缴纳流程,尽快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移动电子支付通道(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联办主要业务流程图见附件2)。

(四)精简规范申请材料

国土部门会同住建、税务部门全面精简合并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所需申请材料,在不重不漏、满足法定所需要件基础上,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申请材料,编制统一申请材料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权属来源材料、权籍调查成果、纳税申报表以及相关纳税证明材料等。申请人(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只提交一份纸质材料,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结(离)婚证只提交原件;确需留存复印件的,自行扫描打印或复印(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联办事项申请资料清单见附件3)

(五)加强信息互通共享

国土部门会同住建、税务部门尽快研究制定信息交换方法,升级改造各自信息系统,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房屋交易管理系统、金税三期的对接,建立业务综合受理、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平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不动产登记信息及测绘成果即时共享给税务、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将房屋交易结果即时共享给国土、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将缴税信息即时共享给国土部门。

(六)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开通网上预约预审、网上查询、网上支付等服务,推动不动产登记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实行 “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新模式,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在银行、公积金网点设立不动产抵押便民服务点,实现不见面办理。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建设,实现权利人自助查询本人不动产登记信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统一思想认识,将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大举措来抓,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国土部门会同住建、税务、财政等部门制定各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公示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事项、申请资料清单、流程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

(二)明确时间节点

2018年11月30日前,我县出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事项和流程图编制、联办事项申请资料清单和办理时限确定、综合受理窗口启用工作,试运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12月31日前,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全面开展自助查询服务;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三)加强指导检查

按照层层压实责任,逐级覆盖的原则,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国土、住建、税务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不想改、拖着改、不会改和推进不力、相互推诿或者弄虚作假的进行约谈问责,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

在网站、办事大厅公布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和时限,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推广改革经验,正确引导群众预期,积极回映社会关注,为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事项

      2、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联办主要业务流程

      3、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联办事项申请资料清单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1

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事项

序号

权利事项

登记类型

涉及部门

1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首次登记

国土、税务

2

变更登记

主要为国土,用途、权利期限发生变化需要补交土地价款的涉及税务

3

转移登记

国土、税务

4

注销登记

国土

5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

国土、税务

6

变更登记

主要为国土,房屋性质发生变化需要补交土地价款的涉及税务

7

转移登记(无公证书继承、司法部门要求登记机关单独协助执行的除外)

国土、住建、税务, 

8

注销登记

国土

9

三、抵押权

首次登记

国土

10

变更登记

国土

11

转移登记

国土

12

注销登记

国土

13

四、地役权

首次登记

国土

14

变更登记

国土

15

转移登记

国土

16

注销登记

国土

17

五、更正登记

依申请更正登记

国土

18

六、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

国土

19

注销异议登记

国土

20

七、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设立登记

国土

21

预购商品房预告注销登记

国土

22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设立登记

国土

23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

国土

24

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

国土

25

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

国土

26

八、查封登记

查封登记

国土

27

预查封登记

国土

28

注销查封登记

国土

29

九、换补发证书

登记证书或证明换发

国土

30

登记证书或证明补发

国土

31

十、登记资料查询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