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药品目录》政策解读

2024年1月1日起,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面执行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药品通用名、药品分类、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西药和中成药共3088个,其中西药部分1335个,中成药部分1323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30个(含西药363个、中成药67个)。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西药、中成药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分甲乙类管理,西药甲类药品 395 个,中成药甲类药品 246 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按照乙类支付。

本次调整新增药品共126种,其中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同时,1个药品被调出目录。本次调整后,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从谈判及竞价情况看,143个目录外药品参加谈判和竞价环节,其中121个谈判或竞价成功,成功率84.6%;纳入目录药品平均降价61.7%,其中西药新增药品降幅较大。

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内甲类药品,参保人在使用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保定市医保规定比例报销。中药饮片按照甲类管理。

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内乙类药品(不含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谈判药品中,治疗肿瘤的西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其余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确定为 5%。竞价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参照谈判药品执行。原常规乙类药品调入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照常规乙类药品政策执行

目前,保定市已将397种谈判药品和33种竞价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渠道进一步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参保人可到“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购药并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