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具体工作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博野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博野县交通运输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制发、废止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本年处理决定数量0条,行政处罚本年处理决定数量80条,行政强制本年处理决定数量0条,行政性事业收费本年收费金额0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博野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条例》依申请公开规定,积极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博野县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精神,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性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博野县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政务公开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公开的信息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方面尚有差距。二是公开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2025年,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