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8月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7日(7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保定华兴橡胶工业有限公司输送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博行审环评字 [2022]005号
2022.8.9
2
保定三叶橡胶机带制造有限公司输送带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