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保定宏松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及环保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5年2月6日我局受理保定宏松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及环保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312—8719658(博野县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保定市博野县颜元广场东南角博野县行政审批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保定宏松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及环保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小店镇小店村村南
保定宏松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北沐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6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