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相关股室、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署要求,根据我局2022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由安查室牵头,决定对全县名录库内学校开展“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
全县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名录库内学校。
(二)抽查比例
第一批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抽查时间
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10月30日
三、抽查内容
(一)安查室
抽查内容: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二)人事股
抽查内容:教师持证上岗情况;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定期注册的组织、初审、复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教育股
抽查内容:特殊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职业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我局统一通过“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全县名录库内的学校,并派发至相关监管股室,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匹配,生成随机抽查的联合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教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各股室“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现我局多股室联合“双随机”抽查的全覆盖,我局“双随机”工作办公室要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二)检查方式及流程
1、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将随机抽取的学校分派至责任股室。
2、各抽查股室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名录库内学校开展随机抽查。
3、各抽查股室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对抽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抽查股室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程序,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各抽查股室应在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和本次抽查结束之前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并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抽查股室要高度重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抓好落实,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股室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管服务。在抽查工作中,各监管股室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股室要认真梳理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