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内部随机抽查
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署要求,根据我局2022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由盐业股牵头,决定开展全县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
抽查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抽查对象为: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第二批抽查对象为:食盐零售单位
(二)抽查比例
按照不同比例进行抽取。其中第一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按照100%比例抽取;第二批:食盐零售单位按照5%。
二、抽查时间
第一批抽查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第二批抽查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三、抽查内容
1、食盐专营检查;
四、抽查组织实施
此次抽查由盐业股牵头,全局双随机执法人员负责落实抽查检查工作。
(一)抽查方式及流程
1.盐业股通过河北省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模块,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并以随机匹配的方式对执法人员分组,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2、各检查组在实施检查前,要提前做好通知,告知需要准备的检查资料,确保一次性完成检查。
3、实施检查要严格按照抽查事项进行,并注意拍摄影像资料。
(二)公示抽查结果
检查人员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当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执法机构进行处理。
五、工作情况反馈
各检查组的检查结果要及时报盐业股,发现问题需要后续处理的,处理结果一并报送信管股。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