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政府网站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打造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网络发言人
1.各乡镇、各部门要确定1名网络发言人和1名单位主管副职。网络发言人代表本地区、本单位,以“单位实名”的方式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2.能力要求:网络发言人应熟悉本地区本部门的全面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熟练的网络沟通能力,要精通网络语言,避免套话、官话,同时熟悉互联网运用,熟练计算机操作。
二、工作职责
(一)信息公开
1.及时发布全县及本单位的重大活动、新闻,重要政策措施、工作服务指南、公告、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
2.更新、管理本单位负责的政府网站栏目、专题,确保内容及时、有效。
3.按照《博野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公开行政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相关情况。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文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政民互动
1.建立民意征集机制,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工作或信息,要在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版块的调查征集栏目及时发布征集意见。
2.积极回应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咨询、投诉,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疏导网上情绪,以富有街坊味与人情味的话语风格,与网民形成良性互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理性的网络氛围,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各乡镇、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更新上传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及信息公开机制,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有人管、能管好,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网络发言人必须每天对本单位的工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登录政府网站“中国·博野”(www.boye.gov.cn)进行发布。所有内容在发布之前,必须经过单位主要领导的审核签字同意。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网络发言人网上行为及发布的信息负总责。
2.密切关注网民对本单位的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按程序办理答复,做到件件有响应,事事有答复。对重大、热点舆情必须快速回应,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要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予以澄清。实行首问答复制度,网民首发提问涉及的单位负责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实行分头解决和联动响应工作机制。
3.时限要求:对群众发布的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网络发言人必须在24小时以内在线响应,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解决,对情况特殊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事项,要在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作出公开说明并承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理时限;对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等复杂问题或需多单位联合处理的网民反映事项,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要动态通报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避免出现能解决却不答复现象。
四、工作监管
县政府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管理各乡镇、各单位信息发布、公开情况;政府督查室负责管理督促各乡镇、各单位网上意见答复办理情况;政府法制办负责督促管理执法公开平台各执法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群众意见办理、反馈不认真不及时、引起群众不满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联系
各单位网络发言人和主管领导信息(姓名、电话、职务)务于 3月31日前报博野县政府网站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办信息股)统一备案。同时,请各单位网络发言人自行加入“博野县政府网站”微信群,以便工作沟通交流。
联系电话:8719900
邮 箱: byzfwz@163.com
微 信 群:“博野县政府网站”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