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加大对全县道路路面治理和源头监管力度,切实做好道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百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治超电话会议精神,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任务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为目标,强化源头治超、科技治超、流动治超,坚决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保障全县公路安全、畅通、高效运行。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抓好新冠疫情防控不放松
养路工区、交警大队、交通局积极配合公安、卫健等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工作,严格落实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二)加强货运源头管控
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实行台账式管理。
(三)加强流动治超工作力度
不定期开展流动治超工作,对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频率高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货运源头企业周边路段的流动治超巡查。
(四)扎实开展高速入口治超
加大流动治超对高速入口的巡查力度,严防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曲港高速公路,对超限超载车辆做到100%处罚,核实相关车辆信息数据,并利用“北斗”系统倒查装载源头,坚决做到“一超四罚”。
(五)大力开展廉政治超行动
严格遵守行为准责,不得收取执法对象的任何财物,不得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严守“十条禁令”,更不能成为车托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四、职责分工
县交通局: 负责在治超联合执法工作中负责对非法改装行为和屡次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企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处罚。县交警大队:负责在治超联合执法工作中负责拦截引导车辆。县养路工区:在治超联合执法工作中负责称重检测和指挥卸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养路工区要根据部门职责,落实分工。
五、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超限超载工作“百日”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副县长时耀曙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哲斌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联动,严格履行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治超法定职责,坚持统一领导、联勤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原则,形成治超工作合力。
(二)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规范执法。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开展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执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结果公开。(三)加强统计分析,夯实基础管理。路政、交警部门对处罚的超限超载车辆执法文书及相关执法信息反馈文书要逐级上报备案,各单位信息抄告要衔接到位,实行闭合管理。 2020年10月10日
(三)加强统计分析,夯实基础管理。路政、交警部门对处罚的超限超载车辆执法文书及相关执法信息反馈文书要逐级上报备案,各单位信息抄告要衔接到位,实行闭合管理。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