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公开办函〔2021〕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由信息股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公开内容上传,其它各科室及时提供与本科室业务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截至2020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我办强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保障,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及信息发布人员,确保层层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抓信息要点公开发布工作。
(二)强化机构人员和机构保障。为进一步强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各单位信息发布人员业务水平,2020年3月中旬召开了博野县2020年政务信息表彰暨政务公开培训会议,组织各单位主管领导和专业人员,安排专业人员结合目前信息发布考评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结合我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网站信息发布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讲解,现场解答,根据县政府网站内容板块设置和各单位实际需求,现场收集意见建议,及时调整网站信息发布相关栏目设置。
(三)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时效。一是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目前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信息共26条。二是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2020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受理业务1332件,办结1332件,办结率为100%。办理结果已在网上公示。三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已完成中国河北(博野)政府采购网等财政资金专栏设置,2020年公布财政财务信息1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27条,较大力度提高了我县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5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程度有待提高,存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信息发布量不足等情况。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科学解读政策措施等方面仍有所欠缺,同时对系统内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维度,不断提高办公室监管工作的透明化水平;依托政务公开栏和各政务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