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2-10-24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管局 |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本次抽查由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联合卫健、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对教育领域相关关企业和非企业组织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0日 二、联合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名录库内学校。 (二)抽查比例 按照民办学校100%、公办学校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部门 本次抽查牵头部门为县教体局,配合部门为卫健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 四、抽查内容 (一)教育和体育局 抽查内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财务收费管理、安全管理、章程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机构设置情况、依法办学情况、学籍注册、助学金免学费情况。 (二)公安局 抽查内容:是否设置保卫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报公安机关备案,保卫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职,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三)应急管理局 抽查内容::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等情况。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查内容: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广告行为监督检查。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五)卫健局 抽查内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六)民政局 抽查内容:是否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是否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及党组织建设情况。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学校主体名单,并自动排放到监管部门,由卫健、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教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各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我局“双随机”工作办公室要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二)检查方式及流程 1、牵头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将随机抽取的学校分派至责任单位。 2、各抽查单位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教育领域相关关企业和非企业组织开展随机抽查。 3、各抽查单位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对抽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抽查单位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程序,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各抽查单位应在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和本次抽查结束之前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并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抽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抓好落实,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管服务。在抽查工作中,各单位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202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