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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行政审批局对博野蓝壳克商贸店(个体工商户)等85户经营主体《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送达公告

 

博野蓝壳克商贸店(个体工商户)等85户经营主体:

你单位涉嫌存在未在注册时承诺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违反了办理行政许可时所作出的承诺我局2025年9份对你单位撤销原行政许可登记。

因在你单位住所地无法联系到你,不能直接送达《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博审批设立登记撤销〔2025〕28),现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市场主体名单

 

 

博野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 市场主体名单.xls
名  称: 博野县行政审批局对博野蓝壳克商贸店(个体工商户)等85户经营主体《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索 引 号: zwfwzx/2025-01663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5-09-05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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