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屯阳家庭农场等155户企业(名单附后),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请上述企业自本公告发出日起60日内到我局(地址:博野县白沙北街30号;联系话:0312-8719906)领取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决定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决定文书送达公告企业名单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