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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份开始,我县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成立以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为指挥长,常务副县长为执行组长,各分包乡镇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博野县开展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网格长”、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和党员包企业的网格化监管制度。宣传发动、全面排查、分类施治和引导自拆、重点强拆,像“勒口袋绳”的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工作,全县组织电力、安监、环保、工信、质监、公安、水利、国土等部门,分阶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00余次, 到9月底,全县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914家,其中整治提升类“散乱污”企业665家,已全部断水、断电按行业制定标准进行整改。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249家,全部实现两断三清,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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