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总结 >> 总结
博野县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及后续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博野县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及后续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按照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县从2015年4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工作实施以来,在市环保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环保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按照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环治领办﹝2013﹞11号)要求,我县乡两级政府均已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迅速推进落实;现建成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7个,三级网格133个;县、乡(镇)、村完成网格化环境监察一览表、“五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图表等基本工作,三级网格工作体系已基本建立。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的组织、监管、监督、保障、奖惩等工作正逐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运行工作正逐渐规范,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对环境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国控重点企业自律体系建设情况。为推进新环保法的贯彻落实,提升排污单位环境责任自律意识,改变企业被动实施环保管理模式,按照河北省环保厅《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和市环保局自律体系现场会精神,我县积极落实,精心组织,成立了由主管局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开展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工作。我县国控企业(大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完成自律体系建设,编制了“三图一册”(即绘制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网络图和环境管理现场巡查操作规范),张贴于企业醒目位置。污染物排放情况在企业动态显示屏即时公开。

(三)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保障情况。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县政府给予县环保局大力支持,累计投入建设资金60多万元,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管理智能化、交通和取证设备现代化。

(四)重点区域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按照省环保厅《关于限期整治区域性重点环境问题的通知》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措施和法制手段加大对各类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大环境污染犯罪信息收集,对重点区域进行暗访督查,摸清污染企业分布情况、污染物排放种类及规律,采取关停取缔违法企业等措施,促使企业走上污染治理的良性循环轨道。2015年我县关停取缔土小企业75家,责令企业停产整治85家,经济处罚10家,行政拘留12人,刑事拘留4人。

(五)重点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全县9座砖窑全部拆除。二是对工业企业的143台锅炉分类进行治理,2015年拆除或责令停用72台。剩余71台全部实施深化治理,做到了达标排放。三是对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全县开工的55家橡胶企业全部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四是县城区15家规模以上的餐饮单位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五是实施加油站专项治理,全县24家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

(六)污染源监管档案和动态数据库建立情况。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5〕17号)和《保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细则》(保环领办〔2015〕4号)要求,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污染源监管档案建立和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网上填报工作,污染源监管档案的建立和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所有排污单位网上填报工作已于2015年6月10日完成。

(七)完善机制,加大信访查处力度

一是充分发挥12369环境信访举报平台的作用,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案件,由环保局、相关乡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处置,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二是对不能马上处理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明确专人,限期办理。三是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关停取缔并移交公安处理,确保了我县环境信访的稳定。

(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氛围

一是举办新环保法培训班.对局内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中,突出新环保法中行政责任加大的特点,培训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使之能够更好地工作。二是面向企业进行宣传。通过对企业进行宣传使企业明白强化环境保护是优化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手段,并要求企业主动采取截污控源、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加大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宣传教育的作用,采取执法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新环境保护法的政策、法规,大大提高执法效果,提高企业负责人环境保护意识。三是面向公众进行宣传。通过与县委宣传部密切协作,并利用电视台、LED大屏幕等滚动播出宣传报道及时,带动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环境治理资金有缺口,2015年上级补助我县414万元,与我县完成治理任务应补资金相差890万元。

2、目前我县没有企业在线自动监控平台,无法对各企业排放污染物做到实时监控,企业有偷排或者不达标排放的隐患。

3、我县博明路作为运煤主要干道,目前该路段硬化、绿化不够,大型货车通行多,尾气、扬尘污染较为严重。

4、煤炭经营市场管控存在漏洞,治理未到位,沿路仍有非法经营现象。同时,部分城区居民和农户已采购冬季取暖用劣质烟煤,燃煤散烧成为我县空气污染的第一污染物。

5、县城主要街道经常有大型运输车辆、农用车、载煤炉三轮车行驶现象。同时,途经我县博明路(运煤专线)的大型运输车辆未全部做到封闭处理或清洁运输。

6、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目前已不能满足现有城镇人口和工业生产污水处理的需求,存在重大运行隐患。

7、由于土小企业具有投资少、规模小、设备简单等特点,一般建成速度快,反弹能力强,并且流动性比较大,对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部分乡镇环境信访有一定隐患。

(二)整改情况

1、采取各项超常保障措施,深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突出的污染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要求,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民参与的环境监管机制,切实改善我县环境质量。

2、继续加大跑部进厅的频次,尽最大力量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3、已争取财政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采购招标工作已结束,近日将进行安装建设。

4、定河路改线工程正在进行,年前可正式通车。对当前尾气、扬尘污染突出的博明路加强洗扫作业和雾炮车保障,减少道路扬尘。

5、对煤炭经营市场加强监管,严禁使用不符合地方标准的散煤,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6、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年内计划启动,污水日处理能力将提高到3万吨。

7、从严治企,确保达标排放。对土小企业加大清查整治力度,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继续深化治理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新闻曝光等形式,建立群众参与监管机制,强化公众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环保大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城市建设历史欠账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环境管理仍存在一定的死角盲区,我们深感使命艰巨,责任重大。无论面临怎样的困难,我们治理大气污染工作的决心不变,目标不变,力度不变,抓具体、抓细节、抓落实,充分运用新环保法、新条例、新细则,铁腕执法,严格监管。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落实网格化监管,全面完成环保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博野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16日



名  称: 博野县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及后续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zfb/2017-00130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6-06-17
主题分类: 总结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312-8322952    网站地图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8322217 邮箱:boyewangxinban@163.com
       冀ICP备0901764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37020000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37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