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清查煤炭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全县无照经营散煤摊点进行地毯式清查和不间断清理,做到发现一户取缔一户。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集中培训、现场咨询、发放材料等形式,深入农村、市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煤炭经营者和群众保护生活环境意识,不销不燃劣质煤炭。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形成快速、有效、广泛的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一件也不放过,做到每件必查,查必有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