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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网上信访事项公开规定
河北省网上信访事项公开规定

1、 建议类、政策咨询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信访事项可以公开回复。

2、涉及揭发检举或可能造成影响的重大、紧急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公开回复。

3、信访人要求不公开的,不能公开。

4、省信访局确定不公开的,不能公开。

5、按照有关法律制度不宜公开的,不能公开。


名  称: 河北省网上信访事项公开规定 索 引 号: xfj/2017-00001
发布机构: 信访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6-05-18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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