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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公开曝光一批信访违法案例
保定市公开曝光一批信访违法案例

为科学规范信访秩序,端正信访导向,保定市公开曝光一批依法处理的在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反面典型案例。

案例1:竞秀区王某某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王某某,因股票投资问题,伙同他人先后数次到中国证监会、联合国开发署、世博园周围及北京中南海周边、天安门等敏感地区非正常上访,并采取裸体静坐、抛撒上访材料、拦截过往机动车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2015年12月22日,竞秀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2:涞源县左某某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左某某,因对法院判决不满,采取随意辱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长期滞留国家机关办公场所等方式多次缠访、闹访。并多次到中南海、天安门等非信访接待场所非正常上访。2015年12月25日,涞源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左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3:唐县杨某某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杨某某,因土地纠纷问题,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等地区非正常上访15次。接访过程中,被告人不听劝阻,多次对唐县长古城乡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辱骂。2016年2月5日,唐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4:阜平县张某某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张某某,因工伤纠纷问题,多次到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周边非信访接待场所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2016年4月14日,阜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5:顺平县刘某某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刘某某,因邻里纠纷问题,多次到北京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刘某某再次到北京,并以到北京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要挟政府,索要钱财。2015年12月31日,顺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例6:望都县安某某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安某某,在信访事项得到解决后,仍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和滞留32次。并恶意辱骂工作人员,将工作人员咬致轻微伤,躺在接待大厅会议桌上大哭大叫,阻止工作人员正常办公,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2016年3月31日,望都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7:望都县杨某某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杨某某,在信访事项得到解决后,仍到北京中南海地区非正常上访和滞留7次。2015年九·三大阅兵前夕,被告人杨某某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2016年3月31日,望都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8:清苑区王某某等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王某某、石某某、王某某因土地问题,组织村民多次到北京、省、市、县相关部门非法信访,并以到北京非法信访为名索要钱财,敲诈勒索,威胁政府。2016年4月12日,清苑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王某某、石某某、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案例9:高阳县马某某寻衅滋事、妨碍公务案

被告人马某某,因邻里纠纷问题,多次到高阳县委、县政府大门、办公楼门口堵门闹事,谩骂警卫人员,到县政府办公楼九楼楼顶扬言跳楼自杀,严重影响办公秩序。并多次到北京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2015年8月24日晚,高阳县公安局西演镇派出所民警到马某某家中依法对其进行传唤时,拒不配合,手持改锥、剪刀、菜刀对民警进行威胁,并用改锥将民警左手中指划伤。2016年2月26日,高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文:微信公众号“博野快讯”)


名  称: 保定市公开曝光一批信访违法案例 索 引 号: xfj/2017-00002
发布机构: 信访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6-07-05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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